统筹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北京西城发布

2022/1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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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指引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3号)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落实指引。

1、深入落实国家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落实。

责任部门:

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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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做好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

区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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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年承租京内区属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

责任部门:

区国资委改革协同办(负责区管企业)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科(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租金减免工作组织、指导)

区财政局企业管理科(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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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改革协同办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科

区财政局企业管理科

4、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经确认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承担20%、区级承担30%。

责任部门:

西城园管委会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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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部门:

区城市管理委节约用水办公室(用水)

能源协调科(用电、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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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办公室

能源协调科

6、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按0.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免收政策性创业担保项目担保费。

责任部门:

金融街服务局金融稳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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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力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优化,深入落实《西城区关于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和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试行)》。发挥政策示范效应,给予北交所上市企业万元的资金支持。广泛利用“全国股转系统北京证券交易所金融街服务基地”,挖掘培育拟上市(挂牌)优质企业,纳入储备库,提供融资对接、业务培训等服务。

责任部门:

金融街服务局市场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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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全企业大走访服务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和属地管家作用,完善企业诉求动态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统筹服务企业发展能力。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税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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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出“企业小管家”服务和“协会政务服务小管家”服务模式,为企业开办、落地提供全流程服务。

责任部门:

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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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

食品生产与特殊食品科

食品流通监管科

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

政务服务中心

11、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年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

责任部门:

区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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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大公共采购倾斜力度,政府采购工程更多采用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40%以上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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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倍增”,实现新开工40个小区、50万平方米,新完工20个小区、25万平方米。

责任部门:

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科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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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落实全市促进二手车流通若干措施,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

责任部门:

区商务局流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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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动餐饮企业恢复发展,配合做好全市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发放餐饮消费券,对平台企业年6月减免的暂停堂食餐饮商户相关费用予以补贴。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责任部门:

区商务局流通发展科

联系

16、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部门:

区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

17、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网络招聘专项活动,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本区户籍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摸查回访全覆盖,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生源享受“一生一策”就业服务。鼓励支持本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指导、贷款融资等全要素创业服务,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房租补贴。

责任部门:

区公服中心就业服务科(公共就业服务)

区公服中心人才服务科(“一生一策”就业服务)

区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房租补贴)

联系

区公服中心就业服务科

区公服中心人才服务科

区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18、支持失业人员多种形式就业,在本区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人员,经本人申请、失业登记所在地街道安排,在街道管理的疫情防控岗位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个人灵活就业登记手续,日工作2-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可向街道申请每小时40元灵活就业工时补贴,法定节假日按照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政策执行至年12月31日。

责任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

各街道

联系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科66855

德胜街道

什刹海街道

西长安街街道

大栅栏街道

天桥街道

新街口街道

金融街街道

椿树街道

陶然亭街道

展览路街道

月坛街道

广内街道

牛街街道

白纸坊街道

广外街道

19、促进重点群体提升就业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青年失业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享受见习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劳动者,在本区定点培训机构可享受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责任部门:

区公服中心人才服务科(见习生活补贴)

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培训补贴)

联系

区公服中心人才服务科

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0、强化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相关救助政策衔接,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切实做好应保尽保、应帮尽帮、应救尽救。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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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落实《关于鼓励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人员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西财社〔〕号),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元的补贴标准,鼓励受疫情影响的西城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人员,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执行至年12月31日。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街道财政管理科

各街道

联系

区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区财政局街道财政管理科

德胜街道

什刹海街道

西长安街街道

大栅栏街道

天桥街道

新街口街道62895

金融街街道

椿树街道

陶然亭街道

展览路街道

月坛街道

广内街道

牛街街道

白纸坊街道

广外街道

来源北京西城

编辑:曾佳佳流程编辑邰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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