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202
2023/1/2 来源:不详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由原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和原甘肃行政学院于年10月合并组建,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东、西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17.66万平方米,是全国文明单位。现有在编教职工余人,其中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5人,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82人,博士研究生59人,高层次人才占比居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前列。校(院)内设33个部门及单位,设有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20个学术与智库研究中心,甘肃省行政管理学会等5个驻校(院)学会。办有《甘肃理论学刊》《甘肃行政学院学报》等公开出版刊物。其中,《甘肃行政学院学报》为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是甘肃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全省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省委省政府核心智库。近年来,校(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想事谋事、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倾力建设甘肃特色、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思想理论研究、决策咨询、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学科研咨政水平,现面向社会广纳贤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4.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身体健康。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已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7月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非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报名从年7月27日起至年7月31日截止,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网站(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时间共15分钟,主要包括3项内容:(1)自我介绍,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经历、应聘优势等;(2)试讲,题目由应聘人员根据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度自行确定;(3)答辩,考核组成员提问,应聘人员进行答辩。
3.确定成绩。按科研成果评议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科研成果评议考核分(50%)+面试考核分(50%),考核分以百分制计。
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1.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经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由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中途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缺额经校(院)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应聘该专业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依次递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校(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备案
校(院)将公开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八、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省内政策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2.硕士研究生先在教辅部门或教学科研综合管理部门工作锻炼1年,期满经考核后视工作需要和本人专长,正式安排工作岗位;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安排至校(院)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中央、省上和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阅读全文: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年公开招聘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
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