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征收权限却要下征收决定省高院终审判决确

2023/5/5 来源:不详

本文作者:王小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所谓的“征收权限”,起码指两个方面:一是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依法有无进行征收的权限,是不是区县一级人民政府;二是被征收土地、房屋在不在征收决定主体的行政管辖范围内。这就好比东城区政府不能下决定征收西城区的房屋一样,是不懂法的老百姓都能明白的道理。然而征收领域的确是无奇不有的,近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吕静律师就代理了一起无征收权限却硬要征收老百姓房屋的案件,而且都已经拆得差不多了。那么,这样的征收决定,能继续有效下去吗?

年8月,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启动新一轮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本案所涉的xx片区被纳入这一改造范围内。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显得有些离奇:同年11月,隶属于宿迁市湖滨新区的“xx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竟作出了一份《关于实施xx镇xx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的决定》,自此浩浩荡荡地开始了征拆行为。

截至本案年审理期间,案涉征收决定覆盖片区内涉及的户中,已有户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户的房屋已被拆除。

不过明白人还是有的。房屋在该征收范围内的马先生、吴先生二人可就纳闷儿了:你一个“旅游度假区”的管理委员会,哪儿来的征收拆迁我房子的权力啊?更何况,我的房子也不归你旅游度假区管辖,你凭什么下令要拆我的房子呢?

于是,马、吴二位先生委托了精于法律技术研究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吕静律师,希望她能通过法律的途径给所谓的“征收方”好好上一课。

吕静律师经分析案情认为,本案中作出涉案征收决定的行为存在严重违法:

其一,涉案地块为农村集体土地,而征收方却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当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规范启动征收补偿程序。“程序混用”行为明显不当。

其二,根据省政府设立该旅游度假区的批复等证据,征收地块不在该度假区管委会的行政管辖范围内。涉案度假区管委会对不属于自身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明显超越地域管辖权。

其三,根据修订前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仅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公告并组织实施征地行为。而涉案度假区管委会虽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其权限仅限于职责范围内的经济管理事项,无征收土地和房屋的权限。且根据江苏省的地方性规定可知,开发区管理机构属于县级以上政府的派出机关,而不是县级以上政府,其当然无权下达任何征收决定。

综合对全案的缜密解读,吕静律师指导委托人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涉案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

宿迁中院经审理后作出()苏13行初37号行政判决书,以案件牵涉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未完全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而是判决确认涉案征收决定违法。这样一来,涉案征收决定仍能继续对被征收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一审判决结果对被征收人而言不能算是赢得了胜诉。

经过再次确认,吕静律师坚信这起诉讼的思路没有任何偏差,于是指导委托人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充分采纳了吕静律师的代理意见,指出本案中度假区管委会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集体土地已经依法取得了省级以上政府的征地批复,其征收涉案房屋的行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那么,一审法院仅判决确认涉案征收决定违法是否正确呢?省高院在裁判中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而老百姓起诉请求撤销某一行政行为,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行为无效的,应当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本案中,涉案度假区管委会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将为法律所不可容忍,且凭一般理性人的合理认识,就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出行政行为的违法性。

年12月1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苏行终号《行政判决书》,指出涉案征收决定被依法确认无效后,度假区管委会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在其职责范围内就本案所涉集体土地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报请法定机关开展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同时应当及时进行有效的纠纷化解工作,彻底解决行政争议。涉案度假区管委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避免再次出现因重大且明显违法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

据此,省高院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涉案某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无效,责令其在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至此,在吕静律师的缜密法律分析和准确判断下,涉案征收决定终被判决无效。这无疑是给违法行政者上了生动、结实的一课,也给尚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带来了希望。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本案看似离奇的事实又一次告诉我们,征收行为虽然是不折不扣的“政府拆迁”,但却未必先天具有合法性,更不一定足够公平、合理。在依法行政、依法征拆没有融入征收方血液中的情况下,什么样的违法情形都有可能出现,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权益随时都可能受到侵害。遇到征收拆迁,不要轻易被一纸盖着大红印章的征收决定吓到,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既是为了自己不吃亏,又是对征收方依法行政能力的一次严格检验。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zz/466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