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城区新壁街41号明光6号吕祖阁存
2022/6/27 来源:不详关于西城区新壁街41号、明光6号吕祖阁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壁街41号、明光6号吕祖阁居民院地处核心区周边,位置极为特殊,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极其严重。该院落产权单位为国家水利部机关服务中心,日常托管给北京首华物业进行管理。该院属于市级文物古建,建筑结构为木质结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现委托给北京首华物业管理公司。院内现居住53户,人,7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11人。
二、隐患情况
1.房屋屋顶为木质大屋脊结构,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耐火等级极低,容易导致火灾蔓延,火烧连营。
2.院内居民使用泡沫彩钢板私搭乱建严重,占用疏散通道,堆放大量可燃杂物。
3.院内电线私拉乱接问题较为严重,住户在屋内给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容易引发电器火灾。
4.部分住户在院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罐做饭,墙壁及炉灶周边油污未进行清洗,火灾危险性大。
5.院内弱势群体人员较多,部分房屋租住给外来人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差。
三、整改意见
鉴于建筑存在上述重大火灾隐患,为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新壁街41号、明光6号吕祖阁的消防安全,具体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和解决。
二是出台整改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国发[]46号)要求:“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督促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尽快将该建筑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上述火灾隐患未整改前,加大建筑内可燃物的清理力度,定期对居民使用液化气罐瓶阀门、塑料软管、灶具进行检查,严防爆炸爆燃事故的发生;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加大可燃物的清理,保证疏散楼道的畅通;为院内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增配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应对初期火灾扑救需要;采取张贴标语提示、消防培训等形式,做好居民的防火宣传,组织全体居民开展经常性的灭火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到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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